衛生所沿革
本所成立於民國36年,當時隸屬於鄉公所。原本設立於本鄉北端的新城村,民國42年遷至北埔村現址,當時尚為木造
辦公室;迄民國63年7月經修訂組織規程後,始改隸屬衛生局。至此衛生行政工作之指揮監督乃臻於一元化。
民國69年在政府加強農村醫療保健4年計畫中,將本所重建為鋼筋水泥建築物,隨後幾經擴建及整修,於民國88年底起
重建,重建工作於91年11月底完工,建物有地上三樓為門診及辦公處所,地下室作停車場,呈現服務鄉民的新形象。
112年5月1日本所為提升醫療品質結合土地活化及環境優化,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申請委託管理新城鄉嘉北段
929地號土地(本所左側空地),作為增進鄉民健康議題之活動安全場地。
衛生所願景
成為守護新城鄉民身心健康的好厝邊
衛生所目標
全人醫療,健全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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