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卓溪鄉衛生所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代理護理師)1名
一、僱用機關:花蓮縣卓溪鄉衛生所
二、職 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卓溪鄉衛生所(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5號)
五、報酬:約聘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5等280薪點
新台幣39,396元。
六、僱用期限:自雇用日起至113年6月24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七、資格: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八、工作內容:
- 協助醫療門診、預防保健。
- 臨時交辦業務。
九、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以下文件,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寄達或親送(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卓溪鄉衛生所-約僱職務代理人),花蓮縣衛卓溪鄉衛生所兼辦人事收(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5號,電話:03-8882592,聯絡人:黃先生):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 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 原住民族身分證明(無則免附)
-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 退伍令(無則免附)
- 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 切結書
(二)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03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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