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5月11日起,中央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本縣為準三級),請餐飲業者遵循:
1. 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有咳嗽、發燒等有生病之情形,建議休息並就醫,工作時務必配戴口罩。
2. 餐飲業應落實「用餐實聯制」(附件請至本局網站下載)、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及提供手部清潔消毒設施(洗手台或酒精或乾洗手液)、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或使用隔板;若無法落實前述措施,建議外帶。
3. 請於門口明顯處張貼告知海報,訂餐(等餐)民眾於標記安全距離之等候區排隊及務必配戴口罩。
可洽
花蓮縣衛生局網站:https://www.hlshb.gov.tw/News_Content.aspx?n=1965&sms=9978&s=80745
花蓮縣衛生局FB:https://www.facebook.com/267429719941120/posts/4595663280451054/?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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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服務專線:03-822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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