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服務對象與內容介紹
1. 目睹家暴兒少服務
服務對象:(1) 花蓮縣內一年內或正有目睹家暴經歷
(2) 18歲以下的青少年、兒童
服務內容:個別心理輔導、團體輔導
2. 婚姻衝突之夫妻與子女商談服務
服務對象:(1) 處於婚姻困擾中且有未成年孩子的父母
(2) 已離婚但對於孩子的監護、探視、扶養費等未有共識的夫妻
服務內容:(1) 個別商談:諮商師與夫妻一方單獨談話
(2) 聯合商談:諮商師同時與夫妻雙方進行會談
3. 法庭輔導服務
服務對象:(1) 因父母離婚或處理監護、探視等議題而需要出庭
(2) 18歲以下青少年與孩童
服務內容:個別評估兒少出庭的需要與擔心、介紹法庭程序及人物、為兒少提供法院空間的介紹、介紹兒童證人角色、法庭實證模擬演練、舒緩兒少出庭的恐懼與焦慮、陪同出庭、轉介資源與服務等。
【衛生福利部】婚前教育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微電影系列」 童話故事 ○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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