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務對象與內容介紹
一、 服務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花蓮縣內公立國中小學生為主要服務對象。
1. 嚴重情緒困擾。2.嚴重行為困擾。3.哀傷、創傷及其他個人危機事件。4.學校適應困難。
二、 服務內容:
1.危機處理(重大哀傷或意外事件)。2.個別諮商。3.個諮學生之親師諮詢。4.個案諮詢。5.一般諮詢。6.個案研討。
三、 其他項目
1. 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加強輔導嚴重心理與行為偏差及適應困難學生,同時促進學生心理健康,預防學生認知、情緒及行為問題與適應困難之產生。
2. 提供學校教師與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以建立周延完善三級學生輔導體系,提昇輔導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