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整 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子計畫2長者整合性預防及延緩. 失能計畫-工作分項4失智友善社區」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申請單位:合法立案之社福團體、財團法人、醫療機. 構、醫事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
(二)辦理項目:辦理失智友善社區營造、招募失智友善天使、招募失智友善組織、辦理失智友善相關活動行銷及. 實體活動等。
(三)辦理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四)請依申請須知踴躍研提計畫,並於1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計畫書1式3份及電子檔1份函送衛生局,逾期未送達者,一律不予受理,各項申請資料收件後概不退還。
三、如有計畫申請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局健康促進科張技士 (03-8227141分機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