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樣式表無法正常顯示時,並不會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 花蓮縣衛生局 | 回首頁 |
最新訊息 回上頁
最新訊息
人員招募:臨時人員乙名

花蓮縣萬榮鄉衛生所「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 甄選名額: 1名。
  • 工作地點: 花蓮縣萬榮鄉衛生所及各衛生室
  • 工作項目:
  1. 本所及各衛生室環境清潔。
  2. 協助一般行政庶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待遇:
  1. 每小時新臺幣160元。
  2. 享有勞保、健保、勞工退休準備金等費用。
  • 僱用期間:
  1. 僱用期:自中華民國110年01月01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本所有業務需求時,通知上工。契約期滿,如表現優異,本所得優先續約。
  2. 每日工作時間: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之工作日,每日13時至17時。
  3.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須遵守「花蓮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依勞基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提前告知本所。
  • 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者:

                (一)  學歷:國中以上畢業人員。

                (二)  無不良嗜好,願配合本所工作者。

  • 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臨時人員:

                (一)  曾受僱於本所,未經奉准擅自離職或因工作不力、操守不良等因素經解僱者。

                (二)  曾犯內亂、外患、貪污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犯本款前段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者。 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三)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  曾危害或滋擾,造成本所重大損害者。

                (五)  監護、扶助宣告或有精神官能症者或患法定傳染性疾病者。

                (六)  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者。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01月04日(星期一)上午09時30分前,檢具第九點相關資料親送至本所收發,或郵寄至花蓮縣萬榮鄉衛生所並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即可。(地址: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6號、電話:03-8751651#211林先生),逾期恕不予受理。
  • 報名檢附資料如下:
  1. 報名表(請貼妥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其他證明資料。
  • 評選方式:

採面試方式

面試時間:110年01月04日下午2時。

面視內容:母語能力、基本知識、基本電腦文書、面試官個別提問。

面試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不另行通知)

評選結果於收件截止日起10日內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最新訊息項下,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報到:另以電話通知錄用人員,辦理報到,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原參加面試合格者依成績先後順序遞補之。本所「臨時人員」評選依據花蓮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docx 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23.47K  點閱圖案25
docx 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  25.31K  點閱圖案18
doc 甄選面試評分標準  29K  點閱圖案19
2020-12-30
最新5筆記錄
序號 發文日期       主旨 點閱
1 2020-11-17 * 109年10月長照A單位派案統計表
3093
2 2020-11-17 * 人員招募:臨時人員乙名。
3173
3 2020-10-15 * 109年9月 A單位服務案量及派案情形
3208
4 2020-09-23 * 第二次公告人員招募:臨時人員乙名。
3339
5 2020-09-14 * 109年8月 A單位服務案量及派案情形
3605
總計:38429647  本月:528518  今日:6976    更新日期: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