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誠徵臨時特約訪問員 ㇐、 徵求機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 聯絡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亞洲大學建置「國民健康調查作業與實地訪 查管理中心」;電話(04)23265672或36010238轉分機。 三、工作性質:辦理110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訪問工作。 (一)在規定的期間內攜帶國民健康署交付之平板型電腦前往指定調查地區(如第四項 所列鄉鎮市區),以面對面訪問方式,針對指定個案進行電腦化問卷訪問。為提 高個案合作意願,國民健康署另備有禮物贈送完訪個案。 (二)本項工作為臨時性按件計酬工作,隨訪問工作完成而結束。 四、預定徵補訪問員之調查地點、連絡分機:【以下各個地區各需訪問員1∼2名】 花 蓮 縣:新城鄉、吉安鄉、秀林鄉 (04-23265672或36010238 分機 216 張小姐) 五、訪問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至民國110年9月底止 (個人外出訪問時間與交通工具自行安排,但調查工作需於規定截止日期前全部完 成。) 六、應徵資格: (一) 限高中程度以上。 (二) 熟悉電腦操作。 (三) 口齒清晰、表達能力良好。 (四) 品行端正誠實、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熱愛訪問工作。 (五) 以居住當地者為優先,有家庭訪視經驗者為佳。 (六) 能夠前來台中市接受並全程參與為期四天之訪員工作說明會。 (七) 自備汽車或機車並有駕照者。 七、待遇:按問卷長短及完成案件數計酬,完成一案約新台幣300∼550元。(每一案約 需進行30至80分鐘)。 八、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用通訊報名。受理報名單位為國民健康署委外建置之「國民健康調查作 業與實地訪查管理中心」,請向上述縣市衛生局、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鄉 (鎮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農會、就業服務站索取報名表,填妥後逕寄「403台 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307號14樓之1 劉夏園主任 收」,或傳真(04)36016810, 並註明應徵訪問員。 (二)若有其他問題,請於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電洽:(04)23265672或 36010238。 九、報名截止日期:民國110年 2 月 26 日止 十、徵選方式:應徵資格符合者,將安排面談後決定是否錄用。 十一、訪員工作說明會時間、地點:經錄用者須參加為期四天之工作說明會,預計110 年3月或4月於台中市舉行,交通與住宿費用將由亞洲大學依國民健康署所提供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支付。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國民健康調查作業與實地訪查管理中心 敬啟 中華民國 110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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