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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相關法規訊息

(一)「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場所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違 者處新台幣2,000~10,000元罰鍰。

(二)國家公園、森林風景區、遊憩區、遊客中心及其周邊 空間、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

(三)未滿18歲不得吸菸,任何人不得提供菸品予未滿18歲 之青少年。

(四)無菸生活,健康樂活;戒菸服務專線0800-636363。

(最後修改日期 : 2016-01-08 09:19 AM)

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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