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準備:告知、蒐集、提高警覺;七不原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 卡、不非法打工、不飲用、不簽約、證件不離身。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 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 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花蓮 縣政府關心您 8225377 (最後修改日期 : 2015-07-02 03:21 PM)